国家资助政策
1.国家免学费资助范围及标准:根据粤财规〔2021〕1号文件规定,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所有农村(含城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,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%比例确定,可申请免学费资助(同一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3年)。高耗材专业每生每年资助4300元,一般耗材专业每生每年资助3500元。
2.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及标准:根据粤财规〔2021〕1号、财教〔2024〕181号文件规定,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10%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、四省涉藏州县、新疆南疆四地州农村(含县镇)学生,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(同一学生累计资助不超过3年)。每生每年资助2300元。